tỷ lệ m88
首页 为农服务 聚焦三农 正文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tỷ lệ m88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
2010-06-29 点击:7084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 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7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:

  1. tỷ lệ m88钢材;

  2. tỷ lệ m88有色金属加工材;

  3. 银粉;

  4. 酒精、玉米淀粉;

  5. tỷ lệ m88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;

6. tỷ lệ m88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。

tỷ lệ m88tỷ lệ m88商品清单2010.06.22.xls.xls 

  tỷ lệ m88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。

  具体执行时间,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二日